目无三尺的成语故事

拼音mù wú sān chǐ
基本解释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三尺,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故称。
出处清·王士祯《居易录续谈》:“光天化日之下,岂容奸孽余党,胆大泼天,目无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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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目无三尺)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 成语 | 历史出处 |
|---|---|
| 期颐之寿 | 《南齐书·禇炫传》:“使渊作中书郎而死,不当是一名士邪!名德不昌,遂令有期颐之寿。” |
| 惨不忍睹 | 清 黄小配《洪秀全演义》:“尸首堆积,惨不忍睹。” |
| 尽信书不如无书 | 语出《孟子 尽心下》:“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宋 陆九渊《政之宽猛孰先论》:“鸣呼,尽信书不如无书。” |
| 旦夕之间 | 汉·无名氏《焦仲卿妻》:“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 |
| 势力之交 | 东汉·班固《汉书·张耳陈余传赞》:“势力之交,古人羞之。” |
| 陌路相逢 | 清·名教中人《好逑传》第八回:“我与你家小姐陌路相逢,欲言恩,恩深难言;欲言情,又无情可言。” |
| 南辕北辙 | 西汉 刘向《战国策 魏策》:“以广地尊名,王之动愈数,而离王愈远耳。犹至楚而北行。” |
| 逢人只说三分话 | 宋·朱熹《朱子语类》第21卷:“如今俗语云,逢人只说三分话,只此便是不忠。” |
| 言而无信 | 《穀梁传 僖公二十二年》:“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 |
| 一文不名 | 西汉 司马迁《史记 佞幸列传》:“竟不得名一钱,寄死人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