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

词语解释
两税法[ liǎng shuì fǎ ]
⒈ 唐德宗·建中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唐代后期直至明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引证解释
⒈ 唐德宗 建中 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 唐 代后期直至 明 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引《新唐书·杨炎传》:“炎 疾其敝,乃请为‘两税法’,以一其制。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於人,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入之,俗有不便者三之。其租、庸、杂役悉省,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 大历 十四年垦田之数为準,而均收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岁终以户赋增失进退长吏,而尚书度支总焉。”
亦省称“两税”。 唐 白居易 《重赋》诗:“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
《新唐书·德宗纪》:“﹝ 建中 元年﹞二月丙申,初定两税。”
宋 苏轼 《策别十五》:“自两税之兴,因地之广狭瘠腴而制赋,因赋之多少而制役,其初盖甚均也。”
梁启超 《<变法通议>自序》:“故夫变者,古今之公理也。贡助之法,变为租庸调,租庸调变为两税,两税变为一条鞭。”
国语辞典
两税法[ liǎng shuì fǎ ]
⒈ 唐德宗时,宰相杨炎创立的一种税法。按人民贫富及拥有田亩的数目,分等级课税,每年依夏、秋两季用钱编纳,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调法。
最近近义词查询:
实事求是的近义词(shí shì qiú shì)
极力的近义词(jí lì)
方今的近义词(fāng jīn)
和平的近义词(hé píng)
舒服的近义词(shū fú)
不可的近义词(bù kě)
白天的近义词(bái tiān)
饰物的近义词(shì wù)
公共的近义词(gōng gòng)
父母的近义词(fù mǔ)
延续的近义词(yán xù)
口岸的近义词(kǒu àn)
年纪的近义词(nián jì)
想法的近义词(xiǎng fǎ)
终于的近义词(zhōng yú)
取代的近义词(qǔ dài)
厉害的近义词(lì hài)
喷香的近义词(pèn xiāng)
顺手的近义词(shùn shǒu)
飞翔的近义词(fēi xiáng)
当初的近义词(dāng chū)
寒衣的近义词(hán yī)
空白的近义词(kòng bái)
解体的近义词(jiě tǐ)
策应的近义词(cè yìng)
更多词语近义词查询